1895年4月17日清政府簽訂《馬關新約》割讓臺灣,1945年日本戰敗投降,臺灣光復。
《馬關新約》:根據《馬關新約》規定,中國割讓遼東半島(后因三國干涉還遼而未能得逞)、臺灣島及其附屬各島嶼、澎湖列島給日本,賠償日本2億兩白銀。中國還增開沙市、重慶、蘇州、杭州為商埠,并允許日本在中國的通商口岸投資辦廠。
臺灣光復: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日本戰敗投降后,1945年10月25日,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在臺灣北部中山堂舉行"臺灣對日本的受降典禮"。標志著被日本殖民統治五十年的臺灣及其附屬島嶼及澎湖列島正式重回祖國版圖。
中國根據《中國對日宣戰布告》、《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無條件投降書》等國際文獻,從法律地位上再次確定了臺灣、澎湖及其所屬島嶼為中國領土的一部分。
國共內戰導致蔣介石敗退臺灣。1949年10月1日,中國人民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經過三年解放戰爭的浴血奮戰,建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為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蔣介石的“中華民國”在法律上隨之消亡。以蔣介石為首的國民黨反動集團退踞臺灣。正當中國厲兵秣馬準備收復臺灣時,朝鮮戰爭爆發,蔣介石再次獲得美國的庇護,并以“中華民國”的名義繼續維持一個“反共政治架構”,與中央政府抗衡對峙,至今仍然處于分離的狀態。